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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人民政府2018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

發布時間:2019-04-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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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人民政府2018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


2018年,全市各級行政機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提出的“兩點”定位、“兩地”“兩高”目標和營造良好政治生態、做到“四個扎實”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市委部署和陳敏爾書記要求,以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以下簡稱《綱要》)和《重慶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為主線,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全市法治政府建設取得新成效。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府依法全面履職水平

(一)推進簡政放權。一是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市級行政許可事項由1153項減至449項,精簡60%以上,市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精簡為93項,非行政許可審批全面取消。向中國(重慶)自由貿易試驗區下放涉企投資建設審批事項,將試點成果拓展至兩江新區、重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璧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不斷提高審批效率,一般審批事項、一般社會投資項目、政府投資項目辦理時限普遍壓縮1/2以上,企業開辦時間壓縮至3個工作日以內、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間壓縮至5個工作日以內。發布審批服務事項“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目錄清單,審批便民化持續推進。大力開展“減證便民”專項行動,村(社區)群眾涉證事項壓減至10項。二是深入推進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多證合一”“證照分離”和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企業名稱自主選擇等多項改革舉措,實行“三十一證合一”。深化知識產權注冊便利化改革,成為全國首批知識產權軍民融合試點城市。三是大力破除市場準入壁壘。印發《重慶市開展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改革試點總體方案》,制定《重慶市產業投資準入工作手冊》,明確40個產業投資行業準入政策。實施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負面清單”制度,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和智慧口岸建設扎實推進,整體通關時間壓縮1/2以上。

(二)加強市場監管。一是完善日常監管。建立“雙隨機、一公開”綜合監管平臺,圍繞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電子商務等重點領域,開展“雙隨機”抽查,發現并處置一批問題。加大對安全生產、生態環境、食品藥品等與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相關領域的監管力度,有效維護了市場秩序。二是加強信用監管。推進行政審批、行政執法和社會信用體系聯動建設,實現“紅黑名單”、行政審批、行政處罰等信息集中統一公示。完善“信用承諾制”“紅黑名單”制度和聯合獎懲機制。三是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出臺《加強“四新”經濟審慎監管的若干措施》,制定包容審慎監管模式和標準規范體系。建立“四新”經濟市場主體臺賬和重點管理數據庫,督促市場主體合法經營。

(三)優化政務服務。一是推進審批服務“全渝通辦”。編制“全渝通辦”地方標準體系,構建“八統一兩創新”一體化運行體系,初步搭建“全渝通辦”制度框架。建設全市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初步實現市、區縣、鄉鎮(街道)同類的審批服務事項名稱、編碼、依據、類型一致,“網上辦”事項占比超過80%,平臺辦件量累計超過2000萬件。二是打造“渝快辦”移動政務服務平臺。推出“渝快辦—重慶政務掌上辦”移動政務服務品牌,為企業和群眾辦事提供“一站式”掌上全流程在線服務,“渝快辦”移動政務服務平臺榮獲“2018年度中國‘互聯網+’創新型服務平臺”稱號。三是切實改善民營經濟發展環境。印發《關于全面優化營商環境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意見》《關于進一步營造企業家健康成長環境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的實施意見》,著力解決“融資難”“創新難”“人才缺”等民營經濟發展瓶頸問題。印發《進一步支持實體經濟企業健康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全面清理、評估、優化已出臺涉企政策,建立涉企政策第三方評估和動態調整機制。四是推進公共服務公平可及。推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合作醫療保險一體化,在全國較早實現跨區域、跨險種銜接。異地就醫結算范圍從職工醫保拓展到城鄉居民醫保,實現城鄉居民全覆蓋??缡‘惖鼐歪t定點醫療機構實現區縣全覆蓋。五是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和數據綜合應用。大力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集中發布行政執法、企業減負、惠民利民、財政獎補、招標投標“五類政策信息”;整合涉企信息數據資源,建設市場秩序與協同監管大數據平臺,實現全市主要監管執法部門涉企信息的集中公示,為市場主體提供精準、便捷的信息服務。積極探索大數據分析應用,推出全市政務服務效能指數、營商環境指數和企業發展活力指數,為科學決策提供參考。

(四)深化機構改革。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策部署,制定《重慶市機構改革方案》,市級機構改革順利實施,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進一步優化。印發《關于市政府機構改革涉及政府規章規定的行政機關職責調整問題的決定》,平穩有序調整市政府規章規定的行政機關職責,確保各級行政機關依法履職。

二、提升行政立法質量和效率,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一)突出重點領域立法。將中國(重慶)自由貿易試驗區、中新(重慶)戰略性互聯互通示范項目、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放管服”改革等涉及的立法項目,以及打好“三大攻堅戰”、實施“八項行動計劃”所需的立法項目,作為重中之重抓緊推動。2018年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重慶市民用航空條例》《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重慶市公共汽車客運條例》等地方性法規草案7件,制定或修訂《中國(重慶)自由貿易試驗區管理試行辦法》《重慶市鐵路安全管理規定》《重慶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等政府規章5件,立法服務保障改革發展的作用進一步顯現。

(二)提升立法工作質量。進一步完善法規規章起草、論證、協調、審議、清理等機制,對爭議較大的重要地方立法事項引入第三方評估,健全立法機關與社會公眾的溝通聯系機制,及時妥善解決和處理地方爭議較大的重要立法事項,政府立法質量穩步提升。對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相關的8件地方性法規和5件市政府規章進行暫時調整,保障改革依法推進。

(三)嚴格規范性文件管理。啟動修訂《重慶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完善規范性文件審查內容、標準、方式、流程等,推行規范性文件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公布制度。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庫建設,現行有效規范性文件全部錄入市級規范性文件庫并向社會公開。

三、完善行政決策制度機制,推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

(一)健全重大行政決策機制。修訂《重慶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確立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合規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五大法定程序。啟動修訂《重慶市政府重大決策程序規定》,推動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凡提請政府常務會議審議的重要改革方案、規范性文件及其他涉法議題均通過事前合法合規性審查,有效防范決策風險,提高決策質量。

(二)落實決策報告、聽證等制度。落實重大決策出臺前向本級人大報告制度,全市各級政府向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年度預決算和財政收支情況,以及科技創新、環境保護等方面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推行重大民生決策事項聽證和民意調查制度,在文化教育、醫療衛生、環境保護、公用事業等領域推行重大民生決策事項聽證和民意調查制度,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和建議。

(三)完善政府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制度,完善履職、激勵和保障機制,確立政府法律顧問固定列席政府常務會議制度。開展市政府法律顧問、立法評審委員換屆工作。渝北區、北碚區等建立了覆蓋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及國有企業的法律顧問團。

四、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進一步提高行政執法水平

(一)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印發《關于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加快推進綜合行政執法的意見》,全面推進農業農村、規劃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等領域部門內綜合執法,積極推進城市管理、文化旅游、市場監管等領域跨部門綜合執法,積極探索鄉鎮(街道)規劃建設、環境保護等領域集中行使執法權,加快構建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行政執法體制。江津區白沙鎮實現綜合執法全覆蓋。

(二)推進執法程序制度建設。進一步細化規范公安、水利、衛生、稅務等16個行業領域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開展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試點工作,率先在行政檢查領域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提高執法規范化水平。推進完善在生態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打擊侵權假冒等領域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機銜接機制,進一步規范運行信息通報、聯席會議、案件移送等工作機制。

(三)強化行政執法人員管理。全面清理行政執法機構和執法人員,依法取消不符合條件的執法人員執法資格。加強執法人員培訓,執法人員能力素質普遍提升。

(四)加強重點領域專項執法。深入開展自然保護地大檢查大整治,“四山”綜合整治扎實推進,縉云山、水磨溪、長江上游珍稀特有魚類等自然保護區專項整治初見成效。開展“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長江經濟帶化工企業污染整治”“利劍執法”等環境執法專項行動,全年未發生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重拳整治非法添加、超范圍超限量使用添加劑、濫用農獸藥、制假售假、私屠濫宰等違法行為。開展“質檢利劍”執法行動,重點查處農資、建材、信息技術類產品、食品用塑料容器等違法案件。

五、強化制約和監督,推動行政權力依法規范公開運行

(一)主動接受人大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堅持依法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重大事項制度。健全知情明政制度,定期向市政協通報市政府工作情況。2018年全市政府系統辦理市人大代表建議1050件、市政協提案899件。

(二)自覺接受司法監督。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和改進行政應訴工作的意見》,對14個區縣以及4個市級部門和單位行政應訴工作開展了專項抽查,對行政機關負責人“零出庭”單位進行約談整改。自覺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積極配合檢察機關做好對行政違法行為的監督,認真辦理司法建議和檢察建議。

(三)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加強環境保護、財政預算、公共資源配置、重點項目建設、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群眾關注的領域信息公開,設立環境保護、財政數據、便民服務等政府信息公開專欄。2018年全市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26.7萬余條,其中市級部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9.4萬余條,各區縣政府及其部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07.3萬余條。

六、堅持法治思維法治方式,推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

(一)不斷強化行政復議工作。積極穩妥推進相對集中行政復議權改革試點,推進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加強實地調查、公開聽證、專家評議,探索生效行政復議決定公開,積極推進“陽光復議”,行政復議公信力不斷提升。

(二)不斷強化社會治理能力。深化“楓橋經驗”重慶實踐,印發《深化“楓橋經驗”重慶實踐十項行動實施方案》,推行“老馬工作法”,推廣“三社聯動”“三事分流”“鄉賢評理堂”等經驗做法,切實提升基層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健全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制定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相銜接,與信訪相對接3個指導意見,建立訪調對接、訴調對接、警調對接的“三調對接”機制,依法依規調解社會矛盾糾紛。推進信訪法治化,及時防控化解突出問題。

(三)不斷強化民商事仲裁工作。創新仲裁制度,完善國際化仲裁規則體系,充分發揮仲裁制度優勢,主動服務經濟轉型升級和社會治理變革。

七、抓住“關鍵少數”,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法治素養

全面落實《關于建立領導干部尊法學法守法用法長效機制的實施方案》等制度要求,將各級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報告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等情況與年度述職述廉一并開展。建立旁聽庭審常態化機制,全市廳級及以下領導干部正職每3年、副職每5年旁聽庭審全覆蓋,每年抽取20%廳、處級領導干部旁聽庭審互動釋法,切實增強領導干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組織機關工作人員開展法治理論考試。嚴格普法責任,建立了涵蓋市級部門、區縣及鄉鎮(街道)的“誰執法誰普法”責任體系,動態管理普法責任清單。推動執法與普法深度融合,在市場監管、交通等執法領域推進辦案過程“法律告知”、說理性處罰、以案釋法宣講等。渝北區被司法部確定為全國唯一“誰執法誰普法”工作聯系點。

總體上看,2018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設成效明顯,但仍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現在:少數領導干部法治意識不強,少數執法人員執法能力不足,“放管服”改革仍需進一步深化,行政決策制度機制有待進一步健全,執法規范性有待進一步加強,普法宣傳教育的針對性有效性有待進一步增強等。

2019年,我們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堅持把黨的領導作為法治政府建設的核心和根本,以貫徹落實《綱要》和《實施方案》為主線,依法履職盡責,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為加快建設內陸開放高地、山清水秀美麗之地,推動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提供堅強法治保障,以優異成績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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