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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人民政府2017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

發布時間:2018-06-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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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和市委的正確領導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支持下,全市各級行政機關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重慶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貫徹落實市委五屆三次全會精神,以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以下簡稱《綱要》)和《重慶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為主線,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有力促進了全市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 ? 一、加強組織領導,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 ? (一)將黨的領導貫穿到法治政府建設全過程。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緊緊圍繞習近平總書記視察重慶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對標對表黨的十九大對法治政府建設的新部署、新要求,謀劃落實好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認真落實市委五屆三次全會精神,著力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深入推進全面依法治市。
? ? (二)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和市委有關精神,切實履行法治建設重要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的職責。落實全面依法治國要求和部署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領導干部要對憲法法律始終保持敬畏之心,帶頭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按法定權限、規則、程序辦事,堅決防止以言代法、以權壓法、逐利違法、徇私枉法;要善用法治思維凝聚改革共識、規范發展行為、促進社會和諧,全面依照法定權限、規則、程序履職辦事,自覺接受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政協監督和社會各方面監督,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 ? (三)健全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機制。召開全市政府法制工作會議,精心謀劃和周密部署全年工作,制定任務清單和工作臺賬,做到年初部署、季度提醒、年中檢查、年底對賬,著力抓突出問題、抓關鍵環節、抓管用舉措、抓見行見效,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制度,市政府分別向國務院和市委、市人大常委會報告了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各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縣)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按要求報告了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情況按規定向社會公開。
? ? (四)強化法治政府建設督查考核。采取書面和實地督查、綜合和重點督查相結合的方式,對全市落實《綱要》情況開展督查,對督查發現的突出問題及時整改。將貫徹落實《綱要》情況納入依法行政考核,充分發揮考核評價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推動作用。
? ?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促進政府職能轉變
? ? (一)全面啟動編制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制定印發編制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方案,全面梳理55個市級部門及下屬事業企業單位公共服務事項,初步形成了市級公共服務事項目錄清單,為實現政務服務事項“一網辦理、全程在線、全渝通辦”奠定堅實基礎。健全權責清單動態調整機制,開展市級權責清單動態調整,推動行政權力規范、透明、高效運行。各區縣結合實際建立了權責清單動態調整機制。
? ? (二)開展基層“減證便民”行動。全面清理規范村(社區)證明事項,經拉網式排查和深入調研論證,制定重慶市村(社區)證明事項取消清單、保留清單,取消村(社區)證明事項35項、保留10項,砍掉各種“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復證明,切實減輕基層負擔,為群眾辦事生活增添便利。
? ? (三)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持續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取消市級行政審批事項47項,向區縣下放市級行政審批等管理事項31項,向中國(重慶)自由貿易試驗區下放市級行政審批等管理事項33項。優化行政審批流程,實施“擴大并聯審批范圍”“試點告知承諾制”等10余項改革舉措,一般性行政審批時限提速三分之一以上,企業投資備案類項目審批時限從110個工作日壓縮到50個工作日以內,核準類企業投資項目審批時限從170個工作日壓縮到75個工作日以內。深入推進網上行政審批改革,基本實現全流程網上辦理或網上流轉。加強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管理,將500余項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精簡為97項。落實國務院取消的434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動態管理職業資格目錄清單并及時向社會發布。
? ? (四)深入推進商事制度改革。推進中國(重慶)自由貿易試驗區“證照分離”改革試點,探索推廣到兩江新區等開發區。深化“多證合一”改革,核發“多證合一、一照一碼”營業執照14.31萬張。推行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構建全區域、全類型、全環節的企業網上登記系統,兩江新區、九龍坡區試點全程無紙電子化登記。實施未開業、無債權債務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簡易注銷改革,建立個體工商戶強制注銷制度。
? ? (五)切實加強市場監管。推行智慧監管、審慎監管、柔性監管,創新事中事后監管方式。深入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改革,梳理檢查事項11762項并全部納入隨機抽查,開展隨機抽查16萬余件次。探索開展部門內聯合抽查、跨區域縱向聯合抽查、跨部門橫向聯合抽查。在涉及公共服務、公共安全且容易引發重大、系統風險的行業領域探索市場行為負面清單制度,制定了安全生產負面清單和校園網貸負面清單。出臺《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實施意見》,進一步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在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等30個領域建立“紅黑名單”制度。
? ? (六)積極創新社會治理。加強基層政權建設,完善村(居)民自治、城鄉社區民主協商機制,健全以社區為平臺、社會組織為載體、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為支撐的“三社聯動”工作機制。深入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構建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綜治協調、各部門齊抓共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格局。制定《重慶市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十三五”規劃》,完善市、區縣、鄉鎮(街道)、村(社區)應急預案,開展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防災避險等應急演練。
? ? (七)依法保護生態環境。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制定實施重慶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方案,構建了改革配套制度體系,改革試點取得階段性成果。全面推行河長制,飲用水水源和河庫管護得到加強,長江干流重慶段保持優等水質。開展環境監管執法“零容忍、出重拳”專項行動、長江經濟帶化工企業污染整治專項行動等,加強環境保護執法,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
? ? 三、圍繞中心工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 ? (一)不斷提高政府立法質量。在立法過程中堅持黨的領導,推進政府立法與改革決策相銜接,圍繞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完成市政府立法計劃審議項目7件和新增審議項目3件,政府立法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引領、規范、保障作用得到充分發揮。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制定《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修訂〈重慶市關于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改革試點的暫行辦法〉和〈重慶市個人住房房產稅征收管理實施細則〉的決定》(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11號),打擊“炒房”行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制定《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辦法(修訂草案)》和《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重慶市主城區路橋通行費征收管理辦法〉等政府規章的決定》(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16號),從立法上促進重大民生問題的解決;制定《重慶市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暫行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15號),在省級層面率先開展無人駕駛航空器立法。健全立項、起草、論證、協調、審議機制,提高政府立法的公眾參與度,立法質量穩步提高。開展了3部政府規章立法后評估和3部政府規章執行情況報告工作,完成涉及“放管服”改革和生態文明建設及環境保護的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 ? (二)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進一步完善行政規范性文件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發布“三統一”制度,嚴格規范性文件管理。優化重慶市行政規范性文件庫管理,完善公開查詢服務功能,實現了實時更新、便民共享。建立季度通報機制,定期公布文件備案審查情況,通報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和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的反面典型案例。
? ? 四、完善制度機制,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
? ? (一)健全重大決策機制。推進修訂《重慶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渝府發〔2015〕65號),完善政府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制度規定。修訂《重慶市政府重大決策程序規定》(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189號),已形成修訂草案。
? ? (二)加強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健全政府法律事務審查機制,對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的規范性文件和重要法律文本進行合法性審查,有效保障涉及創新驅動發展、鄉村振興、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領域重大事項決策合法合規。各區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和有關單位開展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對重大涉法事務開展法制審查并提出處置意見。
? ? (三)落實法律顧問制度。市政府法律顧問固定列席市政府常務會議,參與政府重大決策并提供合法性審查意見,發揮了重要的參謀助手作用。各區縣和市級各部門普遍采取外聘專家、律師以及組建法律顧問團等形式建立法律顧問制度。渝北區、北碚區等建立了覆蓋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及國有企業的法律顧問團。
? ? 五、深化執法體制改革,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 ? (一)穩步推進綜合執法改革。制定了《關于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和《關于進一步深化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的實施意見》,城市管理、文化領域跨部門綜合執法取得重要進展。推進交通、衛生計生等領域實現部門內綜合執法。探索鄉鎮(街道)綜合執法改革,江津區白沙鎮實現綜合執法全覆蓋。
? ? (二)強化行政執法人員管理。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全面清理行政執法機構和執法人員,依法取消不符合條件執法人員的執法資格。開展全市行政執法人員培訓,探索推進網上培訓和抽考制度。研究制定行政執法輔助人員管理辦法,加強行政執法輔助人員管理。
? ? (三)深化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試點。擴大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試點范圍,44個市級部門均公開了行政執法主體、職責、權限等信息,市環保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等28個市級部門公開了行政處罰結果信息;在公安、交通等重點執法領域探索推進全過程音像記錄,實現執法過程“全程留痕”;7個試點部門和3個試點區縣進一步規范了行政執法法制審核工作的內容和程序。
? ? (四)增強執法監督實效。推進投訴舉報辦理、城市交通管理執法等專項督查工作。開展全市執法案卷評查,形成執法問題清單并督促整改。開展《重慶市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238號)執行情況專項督查,市交委、市城鄉建委等15個市級部門完成行政裁量權管理辦法及基準修訂。渝北區探索建立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制度,強化行政執法的社會監督。
? ? (五)圍繞民生加強重點領域執法。加大城鄉違法建筑查處力度,將損害公共利益、危害公共安全、影響規劃實施、破壞城市景觀等違法建筑作為整治重點,堅決遏制新增違法建筑,促進城鄉建設有序發展。深入推進解決主城區交通擁堵三年行動計劃,主城區路網高峰平均車速、違法查處量、守法率環比上升,重點路段阻塞率、擁堵警情、事故警情環比下降,取得了階段性成效。大力整治酒駕、醉駕違法行為,以城區主要商圈以及重點餐飲場所、外來人員聚集區、城鄉結合部等周邊道路為重點,嚴查酒后駕駛違法犯罪行為。開展食品藥品安全隱患、危險化學品等集中整治,取得明顯成效。
? ? 六、強化監督制約,保障行政權力依法規范運行
? ? (一)主動接受人大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堅持依法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重大事項制度,全年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了法治政府建設、財政預決算、環境保護、人大代表建議辦理等工作情況。高度重視市人大常委會對市政府2016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審議意見,及時制定了辦理工作方案,認真進行整改,并就整改落實情況專題向市人大常委會進行了報告,行政審批不透明及一些行政機關不作為、慢作為等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健全知情明政制度,定期向市政協通報市政府工作情況,保障政協委員更好地參政議政。全年辦理市人大代表建議905件、市政協提案715件。
? ? (二)自覺接受司法監督。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和改進行政應訴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6〕54號),現場檢查市教委、市公安局、渝北區政府、豐都縣政府等行政機關的行政應訴工作。自覺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認真落實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議,積極配合檢察機關對行政違法行為的監督。
? ? (三)切實加強審計監督。加大對“三去一降一補”“放管服”改革等重大政策執行,以及財政、扶貧、基礎設施建設等重點領域、重點資金和項目等的審計監督,不斷擴展審計覆蓋面,基本實現審計全覆蓋。
? ? (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加強環境保護、財政預算、公共資源配置、重點項目建設、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群眾關注的領域信息公開,設立環境保護、財政數據、便民服務等政府信息公開專欄。2017年,全市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17.3萬余條,其中市級部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5萬余條,各區縣政府及其部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82.3萬余條。印制發行《重慶市人民政府公報》23期。
? ? 七、著眼定紛止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糾紛
? ? (一)提高行政復議規范化水平。積極暢通行政復議“入口關”,制定立案審查標準,提高審查效率。實行實地調查、公開聽證、專家評議,推進行政復議文書網上公開,提高辦案質量和公信力,切實發揮了行政復議在解決行政爭議中的重要作用。
? ? (二)推進信訪法治化。制定《關于全面深入推進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工作實施意見》《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工作規則》,依法化解處置信訪問題。常態化開展“違法上訪、非法維權”治理,引導群眾依法逐級走訪、理性維護權益。每月舉辦“信訪業務大講堂”,加大信訪工作規范化、法治化培訓力度。
? ? 八、強化教育培訓,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 ? 全面落實憲法宣誓制度,激勵教育政府工作人員忠于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依法履職盡責。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加大以考促學力度,推動干部學法用法常態化、長效化。嚴格落實新提任領導干部法治理論考試制度。各級黨政機關、國有企業和高校的國家工作人員參加年度法治理論知識考試。將法治教育作為公務員初任、任職、在職培訓的必修內容,重點培訓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等內容。舉辦依法行政專題培訓班,開展各級領導干部旁聽法庭審判活動,推進學法與法治實踐相結合。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推行行政執法人員“以案釋法”制度。
? ? 雖然2017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設邁出堅實步伐,取得較好成績,但還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現在:法治政府建設統籌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基層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仍較薄弱;法治政府建設的考核機制還需健全,“指揮棒”作用有待進一步發揮;多頭執法、任性執法、執法擾民等問題時有發生,執法監督有待加強;領導干部法治思維和能力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
? ? 2018年,我們將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國兩會精神,深學篤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重慶重要講話精神和參加重慶代表團審議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努力踐行新發展理念,堅持法治和德治相結合,全面貫徹落實《綱要》和《實施方案》,努力建設人民滿意的法治政府,為全市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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